以县为试点推进“多规合一”
发布日期:2015-04-16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规划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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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规合一”是指把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四项规划为基础的多个规划协调和融合,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干到底。多个规划各有其侧重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定发展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定用地规模和边界,城乡规划主要定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定生态指标与环境影响保护。“多规合一”要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各部门规划的规划期限不一致;二是各种规划基础底图基础数据不一致;三是规划规模结构、空间用地结构不一致;四是规划编制体系不清晰,规划管理制度混乱。“十三五”期间,要争取实现市县结合的“多规合一”规划体制改革创新,推动一个总体上位规划与各类规划并存,使市县的规划具有层级性,连贯性。

“十三五”多规合一的编制重点。一是“多规合一”规划理念变革。由原来土地财政下的用地扩张、人口增长、产业发展变为要素总量协调与空间均衡。增加开发集约度,优先生态保护,适度进行工业和城市开发,引导农业与旅游业开发。二是“多规合一”体系重构。一张蓝图不代表只编制一种规划或“合为大规划”,而是要把规划体系分级对应。长期规划对应中长期规划,长期规划约束短期规划。要形成一套技术标准:规划构建城乡全域覆盖的共同用地标准,将各种规划的空间属性和政策要求对应。一个空间平台:将市域所有规划要素在一个空间平台上进行表达和协调,以此作为避免“规划打架”的主要空间手段。一套协作流程:制定区县发展指引和一套部门间协作的管理流程,保证市、区县及各部门之间在规划编制、实施及更新过程中有效衔接。一套办事规章:推行全市统一项目审批与用地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降低成本,改善投资环境,“成本洼地、服务高地”,吸引投资。三是“多规合一”内容衔接。中长期战略规划要在发展目标、空间规模、功能布局与空间结构、管控边界及登记要求等内容方面做到弹性衔接。五年总体与专题规划要在五年目标、近期空间规模、重点空间及边界管控、以及开发建设的更具体要求上进行衔接。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要在控规内容上首先实现衔接,并且在用地分类标准上实现协同。

        国家发改委从“十一五”期间就开始了“多规合一”试点,将五年“计划”改为“规划”,增加空间规划内容。“十二五”期间,又颁布实施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将主体功能区核心内容纳入十二五规划。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推进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上位规划的“多规合一”, 即通过准确的人口规模预测,人口与建设用地建设配置,空间边界划定,国土适应性分析,规划信息平台建设等技术手段,把握主体功能区与三大空间关系对应,即划分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同时,计划以县一级城市作为“多规合一”试点推进。县城的空间范围相对比较小,经济结构比较简单,所以通过县级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多规合一”,可以解决基层规划过多、过滥的、规划之间不衔接、不协调,甚至相互矛盾等情况,建立行政成本降低,效率提高的新型规划体制。但目前推行“多规合一”还面临诸多困难,一是技术门槛较高,地理信息平台难以对应统一,政府部门信息底图均不完善。二是“多规合一”涉及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以及多项规划,部门间协作难度较大。推进多规合一,须加强基础数据的收集并统一数据标准,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长期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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