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我市散煤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成效,按照《株洲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散煤治理和能耗双控专项工作方案》、《株洲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2023年株洲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相关要求,4月25日晚,市发改委赴芦淞区和荷塘区对部分街道散煤、塑料治理工作开展巡检和抽查。

市发改委与相关各区发改、城管部门以及街道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先后来到芦淞区钟鼓岭步行街和荷塘区月塘街道等地,对沿街餐饮商户、小食品店和零售店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餐饮店是否使用燃煤、是否存使用小煤炉、是否有经销、存放散煤、堂食服务是否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等情况。

本次检查,芦淞区、荷塘区均未发现存储和燃用散煤的情况,发现一家餐饮堂食存在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问题,检查人员当即对餐饮负责人进行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教育,并要求其立即整改。检查组要求芦淞区和荷塘区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日常巡检工作。特别是要以商业区、学校以及居民聚集区周边小餐饮、小旅社为重点,开展日常散煤和塑料污染治理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相关部门处置。
市发改委将每季度进行抽查,切实做好散煤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持续巩固全市环境改善成果。
株洲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和球同志、荷塘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璐同志参加本次巡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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