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商务领域信用监管新规
发布日期:2025-05-26
信息来源:株洲新闻网
作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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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任远) 5月2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该局印发《株洲市商务领域纳入信用监管的事项及惩戒措施》(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贸易流通、家政服务、对外经济合作等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根据《通知》,惩戒对象涵盖批发零售、商贸物流、住宿餐饮、居民服务、家政服务等贸易流通领域及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若主体为企业,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均纳入惩戒范围;若为其他经济或行业组织,则追究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通知》通过细化多领域惩戒措施,让信用监管更好落地。例如,在贸易流通领域,失信主体将面临直销资格限制、港澳鲜活冷冻商品配额扣减或取消、对外援助项目参与限制等。在家政服务领域,失信企业和人员将被取消培训补贴、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在对外经济合作领域,失信主体将面临对外投资政策支持暂停、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禁入、资质降级等失信惩戒,甚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将通过全国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主体名单,让相关部门依法实施惩戒。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对已整改撤销的主体,及时停止惩戒措施。此举旨在通过信用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优化营商环境。 编辑:李毅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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