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任远 通讯员/吴珊)记者日前从国网株洲供电公司获悉,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优化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新政策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旨在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时段划分和执行范围两个方面。在时段划分上,新政策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其中12:00—14:00由原来的高峰时段调整为低谷时段,以促进午间光伏发电消纳。具体时段调整为:低谷时段为00:00—6:00和12:00—14:00,平段为6:00—12:00和14:00—16:00,高峰时段为16:00—24:00。同时,季节性尖峰电价实施月份也进行了优化调整。 在执行范围方面,新政策在保持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强制执行分时电价的基础上,首次将医院、污水处理厂、农业生产用户及100千伏安以下工商业用户纳入可选择范围,允许其自主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用电容量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且不适宜错峰用电的工商业单一制用电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平均电价。 据悉,此次调整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适应新能源快速发展需求,促进光伏发电消纳;二是优化企业用电环境,满足连续生产需求;三是扩大用户选择权,帮助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电网运行效率,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对于用户关心的操作问题,存量用户如未提出变更申请将维持原计费方式,新装或需变更的用户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网上国网”App办理相关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时段暂不调整,仍按原政策执行。 编辑:李毅哲 二审:吴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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