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发改局出台《价格监测点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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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发改局出台《价格监测点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价格监测和农产品成本调查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工作水平,近日,攸县发改局出台《价格监测点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质量考核办法》

两个《办法》规定,考核的对象分别攸县发改局聘用的市场价格监测员和农调户,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百分制+附加分”评分制。考核的内容分别为:1、各价格监测点及时、准确地报送价格数据资料、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情况、配合做好市场巡视调查和应急价格监测以及临时监测任务等;2、农户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存售粮等专项调查,早、中、晚籼稻、生猪的常规调查、直报调查等。对农调户完成的专项调查表和《农产品成本调查登记簿》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核发价格监测点和农调户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总分高的监测员和农调户进行表扬和通报,并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奖励;对未履行工作职责,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要相应扣减补助经费两个《办法》于2023年2月10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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