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作者:信息中心
查看次数:
【字体:

衡阳市、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关于做好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范围

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内的重点园区重点园区是指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版)的园区2018年以后批复的省级重点园区须提供相关证明优先支持承接产业转移成效显著的园区。

二、专项支持方向

1、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园区内道路、桥梁、供热、供气、供排水及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

2、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园区产业配套的产业孵化基地、检验检测中心等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平台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未申请、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或其他中央资金(前期费除外)项目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2、申报项目应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落实立项、可研批复、初设批复、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证、初始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要件齐备,原则上确保20236月前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截至2022年底总投资完成率不得超过50%

3、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申报工作要求

1每个项目要提供单行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意义、建设规模及内容、是否位于重点园区(附说明文件)、开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单位简介并附项目前期要件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2、请严格执行《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22382号)要求按照投资管理“五举措”和规范项目资金“十原则”要求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并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我们将从省级项目储备库中审核、遴选项目向国家申报请各市州抓紧组织项目申报并认真审查1028日()前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项目按重要性排序)、项目申报单行材料电子版报送我委地区处并同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推送相应项目

3、每个市州申报项目不超过3各地应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正式申报文件中应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和资金来源等提出审核意见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人:赵旎89990986刘辉15807356735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附件: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3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汇总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21


附件

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

2023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优先级排序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

所在

园区

是否为重点园区

项目建设

规模及内容

开工
年份

竣工
年份

项目
总投资

累计完成投资

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前期手续进程(已完成项请务必填写批复文号)

立项
批复

可研
批复

初设
批复

规划
选址

土地
预审

环评

施工
许可证

示例




是(详见单行材料第×页证明材料)







已完成(××发改﹝2022×号)

已完成(××发改﹝2022×号)

已完成(××发改﹝2022×号)

已完成(××规字﹝2022×号)

已完成(××字地﹝2022×号)

已完成(××环发﹝2022×号)

施工许可证编号:×××

1


















2


















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