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备注 |
1 | “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 | 项 | 1 | 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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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9层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时间跨度大、涉及领域广、调研部门多、工作要求高等特殊要求,且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国家发改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国家发改委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专门机构,具有唯一性,因此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委托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开展湖南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课题。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意见 | 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为了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各项成果而建立的组织部门,资源广、基础深、经验足。 一是有资源。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是国外第三方市场合作等“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的实施机构,与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国际组织保持紧密联系,具有资源不可替代性。 二是有基础。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熟悉国家层面共建“一带一路”有关政策规划,掌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和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同时,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团队,对承担此项课题研究具有独特的政策优势、研究优势和平台优势。 三是有经验。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先后参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对外开放等方面政策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多次被中办、国办采用并获国家领导批示。 综上所述,“一带一路”十周年综合评估和宣传工作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委托国家发改委“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开展课题研究,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刘 莉 | 中国广电湖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副高 |
沈静蓉 | 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 副高 |
黄智力 | 国家统计局 | 高工 |
六、公示期限: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5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联 系 人:段女士
电 话:0731-8999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