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服务支撑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做好《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修订立法工作,我委于5月9日发布了遴选公告,经遴选评审,拟委托上海市锦天城(长沙)律师事务所提供立法服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4年5月23日至5月29日,如有异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区域处
联系电话:0731-89991513
电子邮箱:hnfgwdqc@163.com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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