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时期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编制机构。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委托项目 湖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三、项目经费 不超过40万元。 四、工作内容 1、赴省内及长三角、珠三角等省外发达地区开展深入调研,开展统计调查和大数据分析,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回顾总结我省“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重点分析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主要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十五五”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2、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相关部署,根据国家政策方向,结合省内外相关情况等材料,找准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方向和着力点,研究提出我省“十五五”时期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举措建议,以及规划期内拟实施的重大信用建设项目清单。 3、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编制形成《湖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4、完成规划中期、终期评估报告。 五、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申报单位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学术积累,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并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项目负责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现状,前期已取得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具有省级及以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重大课题经验的优先。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全过程中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规划相关成果汇报及评审会。 4、本次公开遴选的规划编制单位必须以课题组形式申报,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盖章同意,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5、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五、遴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通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hunan.gov.cn)下载《湖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申请书》(见附件),认真填写并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提交所有资料评审后将不予退回。 4、组织评选: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报价、资质、以往研究成果等择优确定承担单位,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我委将与其签订服务委托合同书并按合同条款付款。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31-89991626 电子邮箱:hnfgwcjc@163.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路8号第四办公楼省发展改革委财金信用处(邮编:410004) 附件:湖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申请书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26日 附件:湖南省“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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