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17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二十条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办〔2025〕359号)等文件精神,经省直相关部门数据采集、评价测算、会议审议等程序,拟推荐下列市州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5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抓落实督查激励对象(营商环境),现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按机构序列排序): 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 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附联系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督查室提出申诉复核。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0731-89991080(省民营局优化处) 0731-89990310(省政府督查室) 举报邮箱: fgwyhc@hunan.gov.cn(省民营局优化处) hnszfdcs1@163.com(省政府督查室) 办公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湖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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