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湘发改法规规〔2025〕52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机器管招投标”交易系统可直接判定识别的信用惩戒不良行为信用清单》(湘发改法规规〔2025〕861号)规定,经“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判定识别,中蜀国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1月7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关于拟列入严重不良行为信用惩戒企业名单的公示》,对具体行为事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8日至16日。 公示期间,共收到21家企业提交的申诉材料。经核查,中蜀国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申诉理由不成立,江西华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只提交申诉理由未附证据材料。经研究,上述企业申诉理由不予采纳。各相关项目监管部门已对以上行为事实进行确认。 根据《办法》第六条,决定对中蜀国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进行严重不良行为信用惩戒。惩戒措施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招标投标信用评价记为零分,不得参与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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