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5年7月17日 附件: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pdf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ofd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