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人员岗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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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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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发〔2017230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转发国家

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

人员岗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市价格认证中心:

现将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人员岗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湘价认综[2017]1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价格认定工作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促进价格认定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价格认定人员岗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1113

 

 

 

 

 

 

 

 

 

 

 

抄送:省发改委,省价格认证中心。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11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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