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帮扶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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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发〔2016〕70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企业帮扶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委内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企业帮扶年”行动的总体部署,为做好企业帮扶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

“企业帮扶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工作职能,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具体问题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开展联手帮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本委承办企业帮扶工作。认真办理市“企业帮扶年”行动领导小组交办我委第一批18家企业、21个问题,以及动态交办的问题。结合单位工作职能,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做好对口联系企业协调服务。积极协调解决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奥悦冰雪旅游有限公司、湖南伟大集团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株洲市分行等5家对口联系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做好服务业组牵头工作。认真制定《株洲市“企业帮扶年”活动服务业组实施方案》,落实帮扶措施;收集整理服务业企业问题和困难,确定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及时分解服务业企业帮扶问题,落实工作责任;调度帮扶工作进度,督促承办单位如期如质完成帮扶任务。

三、帮扶内容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株洲市“企业帮扶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株办[2016]7号)提出的五项重点工作,结合我委职能,做好以下帮扶工作:

(一)争取项目资金

1、争取预算内资金。围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节能改造、旅游、服务业、物流等对接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力争全年争取6亿元预算内资金支持。(责任单位:投资科及其他各业务科室)

2、争取建设专项基金。围绕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等5大类的城区老工业区及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现代物流等方面为企业争取专项建设基金。力争全年争取30亿元专项基金支持。(责任单位:投资科及其他各业务科室)

3、申报企业债券。围绕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可续期债券等创新品种,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加快申报前期工作进度,加强企业债券政策宣传辅导,用足国家政策支持,争取获批更多企业债券。力争全年争取50亿债券资金。(责任单位:财贸服务业科)

(二)落实惠企政策

4、收集推送政策。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发改牵头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进行梳理,建立惠企政策“干货”清单,在本委门户网站设立专栏,运用“互联网+”方式向企业进行精准推送。(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信息中心)

5、研究制定政策。研究制定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政策意见和支持服务业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责任科室:综合科、财贸服务业科)

6、争取政策支持。组织企业对接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为企业获得权威资质、提升行业地位提供指导。(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拓展诚信应用

7、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完善企业法人库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责任单位:财贸服务业科)

8、推进信用信息应用。探索并初步建立本地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财政投资类重点建设项目等招投标项目中,优先支持本地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参与竞争。(责任单位:财贸服务业科、法规科)

(四)强化要素保障

9、鼓励民间投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城镇和乡村供水设施、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水利和电力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园区工业地产、金融业、教育事业、医疗机构、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公等10大公共投资领域。(责任单位:投资科)

10、创新园区投资模式。综合运用PPP、TOT、BOT、股权、基金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组织及自然人等多元投资主体,参与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责任科室:投资科、园区科)

(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11、减轻企业负担。探索研究制定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二次供应指导价格,缩小服务业企业与工业企业能源差价,降低企业成本。(责任科室:商价科、价监局)

12、简化审批程序。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晰下放审批权限清单,简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程序,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发委“企业帮扶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周建光任组长;徐业伟、张文、张勇、梁国荣、宋宇、资儆吏、胡德宝、周述勇、谭桂龙等任副组长,综合科、投资科、农经科、工业高技科、财贸服务业科、社会发展科、商价科、环资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价监局、服务价格科、收费管理科、基础能源科、改革科、人事教育科、信息中心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工业科,负责委内企业帮扶日常工作。财贸服务业科负责做好服务业组牵头协调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企业帮扶年”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化措施,对交办的企业帮扶问题,要明确专人负责,排出时间表,认真办理,每月将问题办理进展上报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考核奖惩。将“企业帮扶年”工作纳入科室年度考核范畴,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网络、杂志等新闻媒体,推送惠企政策,广泛宣传报道我委“企业帮扶年”行动成效,加大对重点企业创新提升成效、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典型宣传,营造加快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企业帮扶年”行动企业问题交办清单(第一批)责任分解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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