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 洲 市 水 务 局
株发改发〔2014〕246号
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四水治理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发改局、水利(水电)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关于转发下达2014年四水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4〕888号)文件精神,我市2014年四水治理项目投资总额为465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325万元,地方投资2325万元(详见附件)。现将项目投资计划转发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尽快完成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工作,加快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二、严格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在组织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按规定执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三、抓紧与财政部门衔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将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建设进度等报送省、市发改和水利部门。
附件:株洲市四水治理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水务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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