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拟定于近期召开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凡本市年满18周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株洲市污水处理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者。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总数为21名。人员组成为:
1、消费者:10名(其中企事业单位代表5名);
2、经营者:2名;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
4、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名;
(二)旁听人员:3名;
(三)新闻媒体:12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凡自愿报名的消费者请于6月5日前到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报名并提供以下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籍贯、民族、年龄、工作单位、文化程度、职务、技术职称、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企事业单位代表还需提供单位推荐信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10名),我委将采取公开抽签选取的方式确定;
2、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方式;
3、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我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由我委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三)新闻媒体由我委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时间和方法
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报名者,于2019年6月5日下午17:30时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到株洲市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科报名或电话报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15号,电话:0731-28682028。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7月1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sjk28682028@126.com)就此次株洲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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