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株发改发〔2019〕39号
各县(市、区)发改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转发给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19]217号)_1[2].PDF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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