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 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各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公共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3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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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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