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相关燃气经营企业:
因全球能源市场供需偏紧,地缘政治频发,进口天然气大幅度上涨,国内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公司持续上调我省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规[2021] 771号)规定和《关于明确2022年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2〕235号)精神,经调查研究,决定2022年度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暂不实行新的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株洲城区、醴陵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021年采暖季价格(具体价格标准见附件)
二、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如国家、省发改委在本政策执行期间出台新的规定,则按新规适时联动。
附件:株洲城区、醴陵市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表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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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印发
附件
株洲城区、醴陵市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城 市 | 调整期销售价格 |
株洲城区 | 3.390 |
醴陵市 | 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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