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 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 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 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湘发改资环〔2022〕7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湘发改资环〔2022〕759号)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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