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豆单产提升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8
信息来源:省发改委网站
作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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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永州、郴州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豆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4〕11号),为做好2024年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主体。根据前期农业农村部对项目县大豆面积5万亩的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应报尽报”的原则,经相关县市区自愿申报并报农业农村部确定我省项目县为7个,具体为: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桂阳县、祁阳市、道县、新田县。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实施监督。建设单位原则上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落实项目主体责任,统筹运用各级政府资金,积极引导相关生产主体通过加大投入、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投资落实到位、效用充分发挥。


2、编制单产提升工作方案。各项目申报县要严格按照农办农〔2024〕1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大豆单产提升(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实施范围、技术模式、资金需求,筹措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3、加强投资计划审核。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查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划、专项支持范围和投资补助标准等,并逐一明确中央投资安排方式(直接投资);要对项目单位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筛查,确保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单位的项目;要切实采取“查重”等有效措施,防止虚假申报、重复申报。


4、认真填报绩效目标。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要求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设置,认真填报专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随投资计划一并报送。项目信息请同步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5、按时报送投资需求。相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要联合提出本地区细化到具体项目县的2024年投资需求及绩效目标(样式见附件1、2),于2024年5月8日前将投资计划申报文件、项目县单产提升工作方案联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要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报送文件中需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市(州/单位)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    刘  婷  18390977191


    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  王  山  13808453017



    附件:1、XX市大豆单产提升工程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表


    2、大豆单产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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