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乡村振兴 (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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