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批
发布日期: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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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发改价费规202326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工商大学、湖南文理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湖南省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1965号)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有关规定现就你们关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批复如下:

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

结合省价格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结论综合考虑办学层次、各专业培养情况、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核定学费标准

1、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圣约瑟夫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硕士教育项目学制为二年,按照“1+1”模式培养即学生分别在中方学校和外方学校全日制学习一年,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要求可获得湖南师范大学专业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圣约瑟夫大学硕士学位证书核定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60000/·

2、湖南工商大学与美国弗罗斯特堡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为四年,按照“4+0”模式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要求,可获得湖南工商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美国弗罗斯特堡州立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核定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45000/·

3、湖南文理学院与韩国牧园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为四年,按照“4+0”模式培养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要求,可获得湖南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核定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28000/·

4、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与韩国木浦科学大学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教育项目学制为三年,完成规定课程并达到要求可获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以及韩国木浦科学大学颁发的学分认定书核定项目国内学费标准为16500/·

二、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执行

)除本批复规定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和标准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院应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完善奖、贷、助、补、减等配套政策和措施

三、加强收费管理

学院财务账户内应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收费专账收取的费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规定的票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23116日起施行有效期5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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