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28
作者:信息中心
查看次数:
【字体:

有关市州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农业农村部计财司、国家乡村振兴局规财司《关于报送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现请你们按照每个市州限报1个项目的要求通过评审等方式做好项目县筛选等工作并于2月2日(星期四)前将2023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文件(含绩效目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在申报文件中要对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进行简要总结包括各项目县开工及预计完工时间、当前进度、实施效果和下一步打算等。要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并在文件明确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市(州)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管理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重复申报、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原来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方面的审核工作确保项目完成审批、备案手续,建设条件成熟

请有关市州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按照要求做好投资计划上报、年度计划分解、实施情况调度等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适时进行考核督查

专此通知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农经             禹俊杰  18570010065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任晨阳 17788988668

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处             15773178777

附件:1、XX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表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乡村振兴局

                                 20231月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