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枫溪生态城湘江东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凤溪建设〔2019〕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枫溪生态城湘江东岸综合整治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7〕11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枫溪生态城湘江东岸综合整治二期补征地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7〕146号),《枫溪生态城湘江东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权属示意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84 号)、(株规选〔2017〕0148 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同意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枫溪生态城湘江东岸综合整治二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湘江东岸,东至溪三路,西至南环线南辅道,南至沿江南路,北至湘江岸线。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水利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等,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28438.2平方米。具体如下:
1、水利工程为对湘江东岸(枫溪港-建宁大桥)的堤岸进行防洪加固改造(建宁大桥至枫溪港),总长3806米;
2、道路工程为沿江南路的土石方、道路、排水、电力、照明、绿化及其他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等工程。道路西起南环线南辅道,东至枫溪大桥,全长约2280米,路幅宽2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其他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3、景观工程为生态水岸、黄金外滩、儿童活动广场、自行车道、万家灯火、多彩花阶等处的景观建设;
4、建筑工程为新建配套建筑及改造建筑。新建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改造33栋3F及24栋2F的房屋建筑,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6000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68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985万元(含土地取得费47070万元),预备费7060万元,建设期利息5672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2.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水利、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3. 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4.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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