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站路(铁西路-铁东路)新建下穿铁路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8-21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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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批准株洲市南站路(铁西路-铁东路)新建下穿铁路立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芦发改发〔2019〕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7]19号)、《2019年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19]22号)、《株洲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第3次执委会会议纪要》(株投融资经[2019]1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株洲市南站路新建下穿铁路立交工程方案设计审查意见的函》,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株洲市南站路下穿铁路涵洞项目权属调查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同意芦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南站路(铁西路-铁东路)新建下穿铁路立交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淞区南站路,东起铁东路,西至铁西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构造物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以及铁路防护与改造工程等。道路东起铁东路,西至铁西路,全长166米, 规划路幅宽21.5米-25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987.19万元,其中工程费10799.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27.17万元,预备费1260.3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采取委托公开招标。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的有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建设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5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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