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7-31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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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园(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洲中交设计发〔2019〕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9〕19号)、《2019年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19〕2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8〕0142号)和蓝线图、《关于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园(一期)项目(增减挂钩)(2018年度报部)用地预审意见》(株资规预审字〔2019〕46号),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株洲华瑞实业有限公司场地环境调查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株洲市清水塘城市公园(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石峰区清水塘,北起铜霞路,东接清水塘大道,西接湘芸北路、南至湘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69210.5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场地内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后新建公园水利工程和景观工程等。其中:水利工程包括新建清水湖约141000平方米、绕湖护岸约2.58公里、水闸3座、排渍站1座,箱涵1处等;景观工程包括新建园路面积约22343平方米、广场铺装面积约10606平方米、运动球场面积约2008平方米、景观桥6座、绿化面积约81698平方米、配套服务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3816平方米,土壤治理面积约27315平方米等。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1832.09万元,由建设投资和棚改征地拆迁费用两部分构成。其中:建设投资60376.02万元,包含工程费38750.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667.50万元,预备费5241.77万元,建设期利息2716.56万元。资金来源为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棚改征地拆迁费用41456.07万元,已纳入清水塘棚改三期铜塘湾片区城中村(一)项目投资中,由株洲市清水塘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棚改资金解决,具体按株石发改审〔2017〕53号文批复实施。

六、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水利、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4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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