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凿石路(湘芸路-西环线西辅道)新建工程可研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武广开司字〔2019〕6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我委已以株发改〔2011〕241号文批复,因项目所在片区控规调整导致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总投资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关于枫溪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及方案的批复》(株政函〔2012〕1号)、《关于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1-05单元控规(调整)等七个控规调整方案的批复》(株政函〔2017〕15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调整如下:
一、调整建设内容。取消长度约320m的隧道,新增一座1-30m跨星月湖水系桥梁。
二、调整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由2200m调整为1582m,调整后道路分为2段。第1段为芸合路(湘芸路-响合路),长502m(含跨星月湖水系桥梁),路幅宽28m,双向四车道,采用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时速为40km/h;第2段为凿石路(栗塘路-西环线西辅道),长1080m,路幅宽40m,双向六车道,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
三、调整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由24849万元调整为18273.79万元(其中工程费为8725.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7566.62万元,预备费为951.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30万元)。项目总投资调减6575.21万元。
四、本批复仅用于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调整,与株发改〔2011〕241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2011〕241号文批复执行。
五、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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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抄送:市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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