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7-05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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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批复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凤溪建设〔2019〕9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2019年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19〕2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株洲市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2018年度报部)用地预审意见》(株资规预审字〔2019〕41号)、《关于株洲市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市政道路(湿地西路)(2018年度报部)用地预审意见》(株资规预审字〔2019〕50号)、《关于株洲市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市政道路(瑶溪北路)(2018年度报部)用地预审意见》(株资规预审字〔2019〕49 号)及《株洲市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项目权属示意图》、《株洲市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市政道路(湿地西路)(瑶溪北路)项目权属示意图》和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9〕0018 号)、(株规选〔2019〕0061 号)、(株规选〔2019〕0062 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枫溪港生态修复及文化景观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芦淞区枫溪生态城,北起沿江南路,南至南环路,西起湿地西路,东至溪三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主要为以下生态文化旅游景观工程及配套工程,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约为473515.18平方米。

1、景观建设工程主要包括绿化、游道、停车场、景观亭、景观桥、农业嘉年华、青少年实践基地、亲子互动游乐区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407220.58平方米;

2、配套建筑包括6栋1F和6栋2F的服务建筑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工程,配套服务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020平方米;

3、配套道路工程包括瑶溪北路(沿江南路-南环线)、湿地西路一期(沿江南路-天池路)、湿地西路二期(天池路-南环线)、天枫路(瑶溪北路-湿地东路)四条道路的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附属工程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6294.60平方米,其中:

瑶溪北路(沿江南路-南环线),全长约1140米,规划路幅宽度24米,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并拟在瑶溪北路上建设两座跨越凤栖湖的中型桥梁,桥长分别约为48米和88米。

湿地西路一期(沿江南路-天池路)全长约310米,湿地西路二期(天池路-南环线)全长约940米,规划路幅宽度均为20米,均为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均为20公里/小时。

天枫路(瑶溪北路-湿地东路)全长约131米,规划路幅宽度为2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

道路的其他技术经济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4、配套水利工程包括水体改渠、湖岸修建及治理等工程;其中土方工程约520000m3,驳岸长度约7000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246万元,其中,工程费4289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909万元(含土地费21800万元),预备费4601万元,建设期利息784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水保、消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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