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19〕36号
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株洲市清水塘老工业区产业新城整体开发PPP项目株洲市清水塘大桥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洲中交设计发〔2019〕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9〕19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第十五届第11次),《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株洲港总体规划的通知》(株政函〔2018〕73号),《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第2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8〕0141号)及蓝线图、《关于株洲市清水塘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资规预审字〔2019〕5号),市地震局出具的《关于对株洲市清水塘大桥新建工程工程场地抗震设防要求的批复》(株震审发〔2018〕6号),湖南省水运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株洲市清水塘大桥新建工程有关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湘水运航道〔2019〕2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中交清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株洲市清水塘大桥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峰区和天元区境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桥梁、道路、排水、照明、景观、交通设施及附属工程等。清水塘大桥北起清水塘大道,上跨清霞路,往南越过湘江,上跨滨江北路、新东路后对接珠江北路落地,道路全长2.85公里,其中桥梁段长度2.175公里。主跨桥梁采用双层钢桁架拱桥结构,跨径408米,桥梁上层为机动车道,净宽31米,双向6车道,桥梁下层为人非车道,净宽10米。道路等级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跨江主线段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引桥接地段及地面道路段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和桥梁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50256.63万元,其中工程费113363.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374.66万元(包含征地拆迁费2778.59万元),预备费12770.94万元,建设期利息10747.59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的有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通航、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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