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5-27
信息来源: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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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19〕23号

株洲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株洲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郊路发〔2019〕1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9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9〕19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区范围内国省道绿化工程有关事宜的批复》(株交函〔2019〕33号)、《关于印发﹤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城郊公路养护中心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株洲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绿化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以下四条公路沿线:S104线(老长株路):与洞株路交汇处至玉龙路交汇处;S207线(株浏路):株洲与浏阳交界处至株洲东收费站入口;S327线:第一段为与1815线交汇处向北约4㎞,第二段为与响太路交汇处至株洲与湘潭交界处;S329线:航电枢纽西入口至湘潭交界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S104线、S207线、S327线、S329线四条城郊公路的沿线绿化种植。绿化种植总长度为60.137公里,种植香樟树约12028棵。

四、项目建设工期。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6万元,其中工程费39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万元,预备费21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有关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环保、消防、安全、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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