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19〕12号
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株洲市二中附小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武广开司字〔2019〕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曾经我委株发改审〔2016〕124号文批复,因项目规划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项目一直未开工建设,原批复文件超过有效期,自动失效,现项目业主申请重新批复项目工可。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人民政府对《市城发集团关于明确二中附小办学相关事项的请示》(株城发〔2019〕41号)的批示,市教育局《关于二中附小办学性质及规模的说明》,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8〕008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0〕政国土字第443号),市国土局《关于二中附小项目用地情况说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株洲市二中附小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元区栗雨南路以东、栗合路以西、燕子岭路以南、南泉东路以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净用地面积51250.4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食堂、1栋艺体中心,以及配套的区内绿化景观、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燃气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45008.67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15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9202.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12.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661.05万元,预备费2792.36万元,建设期利息2336.6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19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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