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一期)建设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3-11
信息来源: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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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发改审〔2019〕9号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株洲市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一期)建设项目立项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湖南省专用通信局《关于株洲市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建设方案(一期)的批复》(湘专通〔2018〕39号),市人民政府对《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解决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一期)项目立项和建设资金问题的请示》(办字〔2019〕1号)的批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国家安全和秘密管理规定和省专用通信局要求组织实施株洲市党政专用通信二级网(一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株洲市委办公大楼内二层。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维护操作室、红网机房、普网机房,并配套建设暖通消防、电气照明;电话红网、宽带红网、电视会议网、安全防护体系、传输网络、通信线路、电源等网络通讯系统建设;以及系统软、硬件设备购置。改造面积约117.2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04.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6.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0.58万元,预备费57.2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严禁超规模建设,超标准装修。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4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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