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淞大桥河东桥下、楠竹环线 “公厕+驿站”项目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1-04
信息来源:株发改审〔2018〕1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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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芦淞大桥河东桥下“公厕+驿站”项目和楠竹环线“公厕+驿站”项目审批的申请报告》(株城用字〔2018〕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厕所革命”设计方案审查会议纪要》,市规委会《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株规执委纪〔2018〕4号),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城区“厕所革命”(2018-2019年)实施方案》(株城管〔2018〕2号),市发改委《关于加快“厕所革命”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城市公用事业经营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芦淞大桥河东桥下、楠竹环线“公厕+驿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淞区芦淞大桥河东桥下和芦淞区东环线跨株醴路桥桥下两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公共厕所及便民服务、便民商业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亮化工程、公厕智能化、除臭设备、通风空调及配套的景观绿化、排水工程等。项目总建筑面积1201.69平方米,其中芦淞大桥河东桥下“公厕+驿站”新建建筑面积600.98平方米;楠竹环线“公厕+驿站”项目改造原有公厕建筑面积73.22平方米,新建驿站建筑面积527.49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44.42万元,其中芦淞大桥河东桥下“公厕+驿站”268.63万元(包含工程费用220.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55万元,预备费12.79万元);楠竹环线“公厕+驿站”275.79万元(包含工程费用226.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6万元,预备费13.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建设,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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