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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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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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城发〔2018〕8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为城铁株洲站综合交通枢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项目计划》(株政函〔2018〕7号)、《2018年株洲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株政函〔2018〕25号)、《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18年第一次),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5〕0002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权属调查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实施株洲火车站东广场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株洲市城市核心区,西接火车站东站房,东至在建铁东路核心段,北接广场北路,南至广场南路。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701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建筑、地道、绿化景观工程,以及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等附属设施。其中道路工程包括广场北路、广场南路、站前东路、站前西路(包含N1,N2,N3,N4,S1,S2,E1,W1等8条支路)、高架道路(包含GS,GX等2条线路);桥梁工程包括高架落客平台5507平方米,1座人行梯道改造;房屋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5915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168平方米,含广场、大巴、公交等3个管理用房、3个风雨走廊、1个广场公共厕所,地下建筑面积4747平方米,含落客平台地下站厅、东西广场连接通道、铁东路地下通道出入口;地道工程包括东西广场地下连接通道,A、E匝道口改建;绿化景观工程包括东广场总体景观、道路配套景观,绿化面积23216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227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56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84.3万元,预备费2025.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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