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西站南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武广开司字〔2018〕7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2010〕115号文批复,由于项目工程建设方案进行调整,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等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株府阅〔2017〕91号),市人民政府对《市住建局关于尽快开工建设西站南路综合管廊的请示》(株建〔2017〕144号)和《市发改委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株发改〔2018〕74号)的批示,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中增加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和桥梁工程,其中地下综合管廊起于湘芸路,止于湘江大道,长度约2.26公里;新增桥梁一座,长度约38米。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38934万元调整为55894.5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47.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544.09万元,预备费1465.76万元,建设期利息837.24万元),新增投资16960.54万元。
三、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与株发改〔2010〕115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2010〕115号文执行。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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