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株洲市新马EBD万丰路(滨江北路-株洲大道北辅道)调整可研批复中路幅宽度的报告》(株高司〔2018〕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万丰路(滨江北路-株洲大道北辅道)已包含在“欧洲工业园欧洲大道、新马北路、万丰路、新丰路、新东路(含DN1500污水干管)、新马河周边小支路工程项目”中,经我委株发改发〔2013〕367号文批复,由于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调整,项目的路幅宽度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40号)。经研究,同意项目路幅宽度由24米调整为32米。
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的路幅宽度,与株发改发〔2013〕367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发〔2013〕367号文执行。
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调整优化设计方案,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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