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项目业主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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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裕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变更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建设业主单位的请示》(株裕集〔2018〕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7〕20号文批复。根据《石子湖公园有关项目建设协调会备忘录》(株府录〔2018〕22号)、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为加快推进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经研究,现调整如下:

一、同意服饰大道(石子湖公园西园段)新建工程项目业主由湖南天赐房地产有限公司变更为株洲裕丰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业主,与株发改审〔2017〕20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7〕20号文执行。

三、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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