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市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相关内容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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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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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市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凤溪建设〔2018〕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8〕6号文批复,由于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等内容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市政府对《市发改委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事项的请示》(株发改发〔2018〕74号)的批示。经研究,现就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中取消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增加电力管沟工程。

二、同意项目总投资由49117.79万元调整为39137.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029.43万元(包含工程费用12866.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1.87万元,预备费1393.82万元,建设期利息697.3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23107.62万元。项目调减投资9980.74万元。

三、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与株发改审〔2018〕6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8〕6号文执行。

四、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3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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