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株洲市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凤溪建设〔2017〕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包含在“株洲市道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已经株发改审〔2017〕21号文整体批复,由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总投资等发生变化,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株洲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7〕8号)、《株洲市2017年市重点项目计划》(株政函〔2017〕7号)、《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株府阅〔2017〕91号),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03〕政国土字第624号、〔2005〕政国土字第660号、〔2014〕政国土字第916号、〔2014〕政国土字第1963号、〔2014〕政国土字第2458号、〔2015〕政国土字第2036号),市国土局出具的《关于天池路二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6〕121号)、《关于天池路补征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7〕83号),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天池路二期项目权属调查图》,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83号)。经研究,同意对项目进行调整,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由株洲市凤溪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芦淞区,枫溪生态城中部。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池路二期(湘江六桥-南环线)段的道路、桥梁、人行地道、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照明、绿化景观、交通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道路东起湘江六桥,西至南环线,全长1.61公里,路幅宽42米,双向六车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5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桥梁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117.79 万元,由建设投资和征地拆迁费用两部分构成。
1. 建设投资26010.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1054.2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85.9万元 ,预备费2264.02万元,建设期利息1105.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 征地拆迁费用23107.62万元,其中涉及城发湘江城中村项目棚改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费用5515.02万元,通过棚改资金解决(棚改资金的具体使用按株发改审〔2017〕100号文批复实施);棚改范围外、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费用16844.54万元,贷款利息748.06万元,通过业主自筹解决。
征地拆迁费用以征拆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为准。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17〕17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须依规办理。
2.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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