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路(沿江路―建设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9-26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行政审批科
查看次数:
【字体:

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路(沿江路―建设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水建设〔2017〕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株洲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株政函〔2017〕8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7〕0072号),市国土局对《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请予证明白石港路(沿江路―建设路)、沿港路(沿江路―建宁闸路)项目用地权属的报告》(株水建投〔2017〕31号)出具的意见,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白石港路改造项目权属调查图》。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株洲市石峰区白石港路(沿江路-建设路)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石峰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白石港路(沿江路―建设路)段的道路、排水、景观、照明、交通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道路西起沿江路,东至建设路,全长365米,路幅宽30米,双向四车道,按照城市次干路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按照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73.87万元,由建设投资和征拆投资两部分构成。

1. 建设投资1356.43万元,其中工程费1095.8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1.15万元,预备费121万元,建设期利息28.41万元。

2. 征拆投资10817.44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10590.85万元,贷款利息226.59万元。征地拆迁费用以征拆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为准。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它事项。

1.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须依规办理。

2. 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批复内容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 项目业主必须依法依规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建设。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防洪影响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维稳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