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徐家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株洲市徐家冲军休所省级示范点系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对《株洲市民政局关于批准我局“省级示范点”徐家冲军休所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请示》(株民〔2017〕26号)的批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徐家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作为项目业主,组织开展株洲市徐家冲军休所省级示范点系列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天元区徐家冲。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军休干部综合楼一期进行改造维修,对军休干部综合楼二期进行扩建,新建多功能球馆及地下停车场等。
四、请你单位据此开展项目下一阶段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进一步规范项目名称,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依法落实资金来源、规划、用地等手续,做好项目的风险评估。待相关手续完善后,再到我委办理可研审批手续。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1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7日
抄送: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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