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7-08-08
信息来源:本站
作者: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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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中心医院:

你院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的请示》(株中心医政〔2017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730号文批复,由于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化,项目业主申请调整项目建设规模。经研究,现调整如下:

一、同意项目在保持总建筑面积27418.6平方米不变的前提下,将改造装修原有房屋建筑面积由7823.35平方米调整为3830平方米,新建房屋建设面积由19595.25平方米调整为23588.6平方米,拆除原有房屋建筑面积由7981.58平方米调整为11974.93平方米。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的建筑面积,与株发改审〔201730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730号文执行。

三、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81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地震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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