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武广新城博古山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武广〔2017〕7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7〕6号文批复,项目由于设计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增加,项目建设规模减少。现项目业主申请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规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建设内容增加供电外线建设、环湖路道桥(长江西路-响泉路)、下穿炎帝大道箱涵,投资规模由152898万元调整为155865万元,增加296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由735050平方米调整为711305平方米,减少23745平方米。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与株发改审〔2017〕6号文一并使用方为有效。其他相关内容不变,仍按株发改审〔2017〕6号执行。
三、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抄送: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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