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17〕28号
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迦字〔2017〕1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13号),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6〕96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筹办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的批复》(株民函〔2013〕14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意见的函》及市领导对市发改委《关于请求迦南养老中心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的批示、《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承诺书》。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基督教迦南养老中心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迦南养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荷塘区仙庾岭曹家塘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楼、活动中心及场外配套广场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以及养老医疗服务平台。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5012.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680.5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及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197.6平方米,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056.5平方米,养老公寓建筑面积27155.1平方米,屋顶楼梯间面积274.92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996.4平方米。规划停车位223个(地下停车位120个,地面停车位103个),新增床位856张(含医疗康复及免费为“三无”老人提供共202张、养老公寓654张)。
四、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70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506.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37.71万元,预备费860.23万元,建设期利息46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项目投资控制。项目总投资应按照本批复的投资额进行控制。
八、其它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非法集资,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境外任何组织或个人捐赠。不得设立任何宗教场所,主动接受民政等部门监管。
2.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查与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须依规办理。
3.项目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项目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批复内容和批复标准。
4.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5.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6.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7. 项目业主应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批复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及时交付使用,争取早日全面完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8.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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