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发改审〔2017〕24号
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调整株洲市二中初中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株武广〔2017〕3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已经我委株发改审〔2016〕123号文批复,现由于项目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调整,导致项目的建设规模等相关内容发生变化,项目业主申请调整项目相关内容。根据市规划局审批通过的项目总平面图,经研究,现就株洲市二中初中部新建项目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由原批复的32173平方米调整为33104平方米。其中,教学楼面积由10600平方米调整为11014平方米,科教楼面积由6223平方米调整为4425平方米,综合楼面积由4066平方米调整为3783平方米,宿舍楼面积由6546平方米调整为5495平方米,食堂面积由2250平方米调整为2841平方米,风雨操场面积由2488平方米调整为4230平方米,新增风雨跑道看台1212平方米,新增门卫104平方米。
二、本批复仅用于调整项目的建设规模,与株发改审〔2016〕123号文一并使用才有效。项目其他内容仍按株发改审〔2016〕123号文批复执行。
三、项目业主须依据本批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调整手续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
【 纠 错 】 【加入收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