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炎陵神农洞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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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神农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炎陵神农洞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湘神旅2016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株洲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纪要》(株投融资纪2016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5)政国土字第1136、(2016)政国土字第1343),炎陵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关于炎陵神农洞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炎住建选字201623号)和《关于炎陵神农洞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符合炎陵县城市总体等相关规划的说明》。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湖南神农洞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炎陵神农洞天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炎陵县十都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923.44,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4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南流服务区内道路、景区连接道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污水、垃圾处理、水系环境整治及水土保持等旅游环境设施建设,区域内旅游民宿聚集区等农村住房改善,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配套商业和酒店、景点等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建设

四、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131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8亿(市政府原则同意提供农发行8亿元政策性贷款的回购协议,由市国投集团、炎陵县政府履行还款责任),其他部分由业主自筹解决

    六、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七、项目投资控制。项目总投资应按照本批复的投资额进行控制。

 八、其它事项。

1. 该项目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1660)要求,在业主出具承诺函的前提下,先容缺办理可研批复。项目业主务须在环评手续到位以后才能依法开展工作,项目建设必须在已批准使用的土地上实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业主负责。

2. 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概算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等程序须依规办理

3. 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内容组织施工,建设内容不得突破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

4. 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防洪影响、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5. 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6. 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九、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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