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批复武广片区支路星子坳路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0)政国土字第442号),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出具的《星子坳路权属调查图》(№:201606058),株洲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43号)及审核通过的蓝线图,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株洲市武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武广新城星子坳路(湘芸路~响泉路、栗塘路~栗合路)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天元区武广新城东片区中部。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星子坳路(湘芸路~响泉路、栗塘路~栗合路)段的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工程及其他城市公用设施等。道路分为东、西两段,总长1160米。其中,西段起于湘芸路,止于响泉路,长约300米;东段起于栗塘路,止于栗合路,长约860米。道路标准路幅宽15米,双向两车道,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其他经济技术指标应符合城市道路设计建设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四、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5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9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36万元,预备费330万元,建设期利息13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为尽快推进项目建设,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内容明确如下:
1.招标范围:武广新城星子坳路(湘芸路~响泉路、栗塘路~栗合路)新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招标方案编制后及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后的招标方案方可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组织实施。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七、项目投资控制。项目总投资应按照本批复的投资额进行控制,项目的最终控制价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格为依据并按预算价格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八、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前需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初步设计及审查、概算审查及批复、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财政评审等程序须依规办理。项目招投标须财政依规评审合格后才允许执行并依法依规组织。
2.项目实施须根据本批复进行限额设计,并严格按批复内容组织施工,施工建设不得超出批复范围和批复标准,同时,项目必须在已取得批准的土地上施工,严禁未批先建。
3.项目有关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安全、抗震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4.项目业主应加强项目投资控制,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5.项目业主应科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批复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施工,及时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6.为加快武广片区路网成型建设,项目业主应加紧协调响合路至栗塘路段道路用地,便于统一建设,成型路网。
7.如对本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九、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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