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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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你局送来的《关于申请批复<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门卫及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为保障廉租房小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及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同意你局为项目业主,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06平方米,其中幼儿园用地面积约444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用地面积约702平方米,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用地面积约116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27.25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314.38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2212.87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1981.2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85.65平方米,门卫室45.96平方米)。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4F社区配套用房、2栋1F门卫室、1栋3F幼儿园及幼儿园室外活动场所。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期。项目位于石峰区时代大道北侧,东临北环大道。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3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6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7.9万元,预备费130.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株洲市本级财政资金。

五、项目招投标。项目有关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事项及程序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项目投资概算审查。项目应按照可研批复的规模进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审查后应编制设计概算报概算审查部门审查。概算未经审查批准,不得进行预算评审。

七、其它事项。

1、项目应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株政发[2013]14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株政函[2015]35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2、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控制,项目实施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项目有关节能、环境保护、消防、人防、安全、抗震、水土保持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标准、规范实施。

3、项目的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的核定为准。

4、如对项目批复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委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八、项目批复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2011)政国土字第888号、889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2012]用地字第34号);株洲市规划局对《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支持批准“荷花家园”廉租住房社区配套用房及幼儿园项目选址的函》的相关意见。

九、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4个月,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接文后,依法办理项目相关手续,依法征地拆迁,加强项目投资控制,落实项目资金,防范、化解项目风险,杜绝工程领域腐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争取项目早日全面完工。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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