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环路C段(新华东路-云龙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申请批复北环路(新华东路-云龙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株城发〔2016〕58号)及株洲市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株规选〔2016〕0051号)、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北环线C段用地预审意见》(株国土资预审字〔2016〕28号),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北环路C段(新华东路-云龙大道)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株环评〔2016〕26号)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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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同意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法人,按照城市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在荷塘区组织实施北环路(新华东路-云龙大道)新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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